欧福蛋业:江苏新天伦(吴江)律师事务所关于苏州欧福蛋业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江苏新天伦(吴江)律师事务所 江苏新天伦(吴江)律师事务所 关于苏州欧福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法律意见书 新天倫律師事務所 NEW TALENT LAW FIRM 苏州・太仓・吴江・北京・常熟 二零二四年一月 江苏新天伦(吴江)律师事务所 关于苏州欧福蛋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在本法律意见书中,本所律师仅对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 议人员资格、召集人资格及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是否符合《公司法》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发表意见,不对 会议审议的议案内容以及这些议案所表述的事实或数据的真实性及准确性发表 意见。 致:苏州欧福蛋业股份有限公司 引言 江苏新天伦(吴江)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苏州欧福蛋业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欧福蛋业"或"公司"委托,指派平佳翱律师、赵莹 莹律师(以下简称"本所律师")出席欧福蛋业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对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进行见证,并出具法律 意见书。 本法律意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