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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和新材: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对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2023 年报问询函的回复 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管理部: 贵所于 2024 年 5 月 15 日出具的《关于对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 年报问询函》(年报问询函【2024】第 013 号)已收悉。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作为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和新 材"、"公司")的年审会计师,对问询函涉及会计师的相关问题进行了逐项 核查,现回复如下,请予以审核。 一、关于经营业绩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总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 22 号 外经贸大厦 15 层/922-926(100037) TEL:010-66001391FAX:010-66001392 E-mail:bj@rsmchina.com.cn https://www.rsm.global/china/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对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期内,你公司营业收入为 6.36 亿元,同比下降 6.48%,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 6,157.58 万元,同比下降 44.88%。公司毛利率 30.23%,上年 同期为 32.58%。其中,电熔镁砂产品实现营业收入 2.62 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