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002号 关于对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的问询函
问询函【2024】第 002 号 辽宁东和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东和新材)董事会: 2024 年 3 月 1 日,你公司披露《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提示 性公告》,拟以支付不超过 5 亿元现金的方式收购海城海鸣矿业有限 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海鸣矿业"或"标的公司")70%股权,构成重 大资产重组。2023 年 10 月 30 日,公司披露《2023 年三季度报告》 和《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显示,截止 2023 年 9 月末,公司货币资金 1.09 亿元,交易性金融资产 2000 万 元,其中募集资金金额 1.15 亿元。 请你公司: (1)结合目前可动用资金、现金流状况、可利用的融资渠道及 授信额度等说明此次收购海鸣矿业股权的现金来源、资金筹措的具体 安排;如通过借款渠道,说明借款金额、利率、期限、抵质押物安排, 以及后续还款计划; (2)测算支付不超过 5 亿元现金收购海鸣矿业股权对上市公司 营运资本、流动比率、资产负债率、财务费用的影响,公司剩余营运 资金是否充足,是否会对上市公司造成较大财务负担,是否对后续经 营产生不利影响; (3)结合上市公司和标的公司的主营业务开展情况、上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