灿能电力: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关于南京灿能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江苏世纪同仁律师事务所 关于南京灿能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本律师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 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法律意见如下: 一、关于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 1、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 于提请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 2024 年 5 月 10 日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4月18日,公司董事会在北京证券交易所指定信息披 露平台(http://www.bse.cn)刊登了《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 络投票)》(以上简称"会议通知")。上述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时 间、地点、股权登记目、会议召集人、会议内容、出席对象、出席会议登记办法 等事项,载明了参与网络投票的投票程序等内容。 南京灿能电力自动化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