巨能股份:宁夏巨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二〇二四年四月二十七日 宁夏巨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和信专字(2024)第 000331 号 |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 | --- | | 二、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 EN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 宁夏巨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鉴证报告 和信专字(2024)第 000331 号 宁夏巨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鉴证了后附的宁夏巨能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巨能股份公司) 董事会编制的 2023 年度《关于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以下 简称"专项报告")。 一、巨能股份董事会的责任 巨能股份董事会的责任是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2号 --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北京证券交易所 的相关规定编制专项报告。这种责任包括设计、执行和维护与募集资金专项报告 编制相关的内部控制,确保募集资金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报告发表鉴证结论。我们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