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合科技: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摊薄即期回报情况及填补措施之专项核查意见
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上市公司")拟以支付现金 方式购买昆山市苏裕纸制品有限公司持有的立盛包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 公司")26%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 办法》《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业务指引》规定,本次交易构成 重大资产重组。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独立财务顾问")作为上市公司本次 交易的独立财务顾问,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 见》(国发【2014】17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 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 号)和《关于首发及再融资、 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 号) 等有关规定,就本次交易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情况、防范和填补措施以及相关 承诺的核查情况说明如下: 一、本次交易摊薄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的情况 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昆山佳合纸制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摊薄即期回报 情况及填补措施之专项核查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财务报表及《备考审阅报告》,上市公司本次重组前后财务数 据如下: | 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