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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星宇:北京市立方律师事务所关于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立方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立方股会字[2024]第 006 号 致: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立方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律师参加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以 下简称"本次会议")。本所律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北 京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试行)》及《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 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HK 2 km . 1 BANDS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会议的召集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根据 2024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 十二次会议决议召集。 根据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北京云星宇交通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关于召开 2023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提供网络投票)》,公司董 事会于 2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