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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国贸:中国国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修订稿)
600007CWTC Co., Ltd.(600007)2024-04-26 10:17

中国国际贸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其所受聘 的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 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 或者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 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监 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第四条 公司独立董事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不得低于三分之一,且至少包 括一名会计专业人士。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独 立董事应当过半数,并由独立董事中会计专业人士担任召集人。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修订稿)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独立董事行为,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 促进提高公司质量,依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