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创环保: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
北京首创生态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实施细则 第七条 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前提出辞职,委员 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经董事会批准后方能生效,且 在补选出的委员就任前,原委员仍应当依照本细则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适应公司战略和可持续发展需要,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和可 持续发展能力,健全战略规划的决策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战略及可持 续发展委员会,并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 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 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ESG 和可持续发展战略、重大投资 决策等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由三名至五名董事组成,其中应至 少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 事、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战略及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 作。主任委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