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港: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李旭修)
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李旭修) 作为日照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 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 办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诚实、勤勉、独立地履 行独立董事职责,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维护公司及股东, 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等方面做出积极努力。现将本人 2023 年度履职情况汇报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 本人李旭修,研究生学历,法学士,取得律师资格证书。 曾任山东德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主任。现任山东德 衡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党委书记、总裁;青岛冠中生态 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青岛中创物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本公司独立董事。 (二)是否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说明 本人及亲属均不在上市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持有股份、享有权益或任职,不存在 违反独立董事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情况 (一)出席股东大会及董事会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 3 次股东大会,10 次董事会。本 着勤勉尽责的态度,本人认真审阅会议资料,积极参与各议 案的讨论并提出合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