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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原高速: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关联交易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 司")关联交易行为,保护公司与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 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 5 号——交易与关联交易》《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其他法 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河南中原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下简称"《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负责公司关联交易的控制和日常管 理,具体包括: (一)审核确认公司关联人名单并及时向董事会和监事会报告; (二)对公司拟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进行审核,形成书面意见,提交董事会 审议,并报告监事会; (三)对公司的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条 公司的关联交易应当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一)定价公允、决策程序合规、信息披露规范; (二)公平、公正、公开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 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三)关联股东和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原则; (四)公司董事会应当根据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