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国际: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说明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第十一条和第四十三条规定的说明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华电福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华电集团发电运营有限公司所持标的公司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重组管理办法》")的 相关规定并经审慎判断,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次交易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及第四十三条的规定,具体情况如下: 一、符合《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一条的规定 (一)本次交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反垄断等法律 和行政法规的规定; (二)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不符合股票上市条件; (三)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定价方式公允,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合法 权益的情形; (四)本次交易所涉及的资产权属清晰,资产过户或者转移不存在实质性法律 障碍,相关债权债务处理合法; (五)本次交易有利于上市公司增强持续经营能力,不存在导致上市公司重组 后主要资产为现金或者无具体经营业务的情形; (六)本次交易有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