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电国际:华电国际董事会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及重组上市的说明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或重组上市的说明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上市公司")拟以发行股 份及支付现金方式购买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福建华电福瑞能源发展有限公司、 中国华电集团发电运营有限公司所持标的公司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 "本次交易")。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 定并经审慎判断,公司认为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 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或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具体说明如下: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上市公司自控制权发生变 更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向收购人及其关联人购买资产,导致上市公司发生以下根 本变化情形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履行相关义务和程 序: 一、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上市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 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 会计报告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百分之五十以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