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直股份:关于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募集配套资金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和认购对象合规性的报告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 中航证券有限公司 独立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 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 二〇二四年七月 上海证券交易所: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中航直升机股份 有限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173 号) 同意注册,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直股份"、"发行人"、"上市公司"或 "公司")通过发行股份购买昌飞集团 100%股权、哈飞集团 100%股份;同时,中直股份 拟向包括中航科工、机载公司在内的不超过 35 名符合条件的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 配套资金总额不超过 30 亿元(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次发行的独立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中航 证券有限公司担任本次发行的财务顾问(联席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 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 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发行人董事会和股东大会通过的与 本次发行相关的决议及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