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直股份: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西城区复兴门内大街 158 号远洋大厦 4 楼 中国·北京 师 事会 PT LAW OFFICES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关于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嘉源(2024)-04-414 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现 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下简称"法律法规")以 及《中航直升机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指派本所律师对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进行见证,并依法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指派律师现场见证了本次股东大会,查阅了公司 提供的与本次股东大会有关的文件和资料,并进行了必要的审查和验证。在前述 审查和验证的过程中,本所律师得到公司的如下承诺和保证;就本所认为出具本 法律意见书所必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