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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旅游:黄山旅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600054HSTD(600054)2024-02-26 08:41

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四)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以及《公司章程》规定 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 独立董事行使以下特别职权前应当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后, 方可行使: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 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保护公司和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黄山旅 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是指全部由公司独立董事参加的会议。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 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 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法 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以 及《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