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旅游:黄山旅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2月修订)
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 2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的产生,优化董事会及经理层组成,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 《黄山旅游发展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特 设立提名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是公司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依照《公司 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主要负责拟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标准和 程序,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人选及其任职资格进行遴选、审核等工作。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提名委员会成员由 5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应当过半数。 第四条 提名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 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提名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1 名,由独立董事委员担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