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润双鹤:华润双鹤《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经2023年10月25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修订通过)
第一条 为了促进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规范运作,明确董事会秘书的职责权限,充分发挥董事会秘书的作 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 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 定,并依据《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公司相关 规定,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公司设董事会秘书一名。董事会秘书是公司与证券监管 机构、上海证券交易所之间的指定联络人,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对 公司及董事会负责。 董事会秘书应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 《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和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承担高级管理人员的有关法律责任,对公司负有诚信和勤 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1 华润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 (经2023年10月25日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修订通过) 第一章 总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