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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船科技: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2023修订)
600072CSSC-STC(600072)2023-12-12 10:53

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法人治理 结构,规范公司独立董事履职,发挥独立董事在公司治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 作》(以下简称《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之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和专门委员会以外的 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第三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其中至少有一 名会计专业人士。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薪酬与考核、审计、提名等专门委员会,独立 董事应当在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数量超过半数,并 由独立董事担任召集人。其中,审计委员会召集人(主任委员)应当由独立董事 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