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船科技: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施东辉
一、被提名人具备上市公司运作的基本知识,熟悉相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具有 5 年以上法律、经济、 会计、财务、管理或者其他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必需的工作经验。 被提名人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二、被提名人任职资格符合下列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的要求: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与承诺 提名人中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现提名施东辉为中船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充分了解 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有无 重大失信等不良记录等情况。被提名人已同意出任中船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参见该独立董事候选人 声明)。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中船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具体声 明并承诺如下: (七)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 制度指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八)中国证监会《证券基金经营机构董事、监事、高级管 理人员及从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如适用); (九)《银行业金融机构董事(理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 资格管理办法》《保险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