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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福医药:人福医药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600079HWHG(600079)2024-03-28 14:07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第四条 公司对外担保实行统一管理,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公 司及子公司不得对外提供担保,不得相互提供担保,任何主体无权以公司名义签 署对外担保的合同、协议或其他类似的法律文件。 第五条 公司进行对外担保应当遵循合法、审慎、互利、安全、平等、自愿、 公平的原则,严格控制担保风险。 第六条 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如被担保方的其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 等担保的,应当采取反担保等必要的措施防范风险,反担保的提供方应具备实际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 (2024 年 3 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对外 担保行为,有效控制公司对外担保风险,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 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8 号--上市 公司资金往来、对外担保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 简称《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 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以及《人 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