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福医药:人福医药公司章程(修订版)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 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股份有限公司规范意见》以及国家其他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是经武汉市经济体制改革委员会武体改[1993]217 号文批准,以募集方式 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在武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并于 1997 年对照《公司法》进行了规范,并依法履行了重新登记手续。 第三条 公司于1997年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发字[1997] 240号、241 号文批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2,000 万股,其中,公司向境内投资 人发行的以人民币认购的内资股为 2,000 万股,于 1997 年 6 月 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 所上市。 第四条 公司注册名称: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人福医药集团股份公司 章 程 (草案) 二〇二四年八月 | | | | 第一章 | 则 总 | | 2 | | --- | --- | --- | --- | | 第二章 | | | 经营宗旨和范围 3 | | 第三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