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天化:云天化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我们作为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 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 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着独立、公正的原则,就本次董事会审议 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云南云天化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1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 理合法、有效,且严格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使 用违规的情形。 独立董事:郭鹏飞、王楠、罗焕塔、吴昊旻 一、关于增加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公司根据日常生产经营需要,预计增加 2024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各 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信的原则,执行市场定价,符合平等自愿、 协商一致的原则,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我们对该议案发 表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公司关于云南云天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2024 年半年度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