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海股份:林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 年 11 月 8 日召开第八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林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现 将具体内容说明如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 具体内容如下: 一、 修改的条款 1、修订前: 第八十三条 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提名董事候选 人。由股东担任的监事候选人由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 的股东提名。 证券代码:600099 证券简称:林海股份 公告编号:2023-029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 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 实行累积投票选举公司董事、监事的具体程序与要求如下: (一)股东大会选举董事、监事时,投票股东必须在一张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