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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海股份:林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600099LH(600099)2023-11-08 08:28

林海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 障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董管理办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林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的规 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董事外的其他职务,并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 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的董 事。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诚信与勤勉义务,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 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 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作用,维护上市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合法权益。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 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二章 独立董事的任职条件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至少包括三分之一独立董事且至少包括一名会计专业 人士。 公司董事会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