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汽集团: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完善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的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障公司独立董事依法独立 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独 董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上 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结 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独立董事是指不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职 务,并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关系的董事。 独立董事应当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 人等单位或个人的影响。 第三条 独立董事对公司及全体股东负有忠实与勤勉义务,应 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业务规则、《公司 章程》及本制度的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在董事会中发挥参与决策、 监督制衡、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