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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汽集团: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600104SAIC MOTOR(600104)2024-03-29 09:41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第六条 委员任期与同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 满,连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 失去委员资格,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六条规定补足委 员人数。 第七条 公司人力资源部门是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机构,为委 员会提供专业支持,负责有关资料的准备和制度执行情况的反 馈。董事会办公室为委员会提供综合服务,负责委员会日常工作 联络、会议组织等事宜。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公司董事和高级管 理人员的提名、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上 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 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它有关规定,制 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 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委员会应由独立董事和外部董事组成,委员会成员 不少于三名,其中独立董事应占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