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汽集团: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ESG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细则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与 ESG 可持续发展委员会 工作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强化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和 规范性,提升ESG(环境、社会、治理)管理水平,推动公司可持 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海 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上海 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制定本 工作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战略与ESG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以下简称战略与 ESG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对董事会 负责。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三条 战略与ESG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应由不少于三名董事组 成,其中至少应包括一名独立董事。 第四条 战略与ESG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 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 生。委员应具备汽车行业或者公司经营管理、战略管理等方面的从 业经验。 第五条 战略与ESG可持续发展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 一名,负责主持战略与ESG可持续发展委员会工作,由董事会在战 1 略与ESG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