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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汽集团:中豪(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600104SAIC MOTOR(600104)2024-06-28 10:04

成信 · 在山 · 四 中豪(上海)律师事务所关于 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编号:沪中豪(2024)法见字第017号 上海 · 重庆 · 北京 · 成都 · 雲灣 · 纽约 · 江北 -1 - 提供 · 专业 · 加值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一)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 致: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豪(上海)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赵晨律师、曹一川律师出席本次股东大 会,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 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之有关规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本所律师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就公 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资格;股东大会表决程序 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法律意见。 本所律师仅依据本法律意见书签发日之前所发生的事实,并基于对该项事实 的认识以及对于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理解发表本意 见。本法律意见不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