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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网信通: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修订)
600131SMHC(600131)2024-04-25 10:07

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4 年修订)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国网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指董事会聘 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及董事会认定的 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网 信息通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 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政策与方案、研究公 司董事与高级管理人员考核的标准、进行考核并提出建议。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 委员会组成 第三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由三名或五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 董事占多数。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或者二分之一以上独 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以上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设主任委员(召集人)一名,由独 立董事委员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任委员(召集人)在委 员内选举产生,并报董事会批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