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青旅:中青旅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尚需提交 2024 年 4 月 24 日公司 2023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合 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明确股东大会的职责权限,保证股东大会依法 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青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 及国家的相关法规,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公司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召开股东 大会,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权利。 公司董事会应当切实履行职责,认真、按时组织股东大会。公司全体董事应 当勤勉尽责,确保股东大会正常召开和依法行使职权。 第三条 股东大会应当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职权。 第二章 股东大会的召集 第四条 股东大会分为年度股东大会和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年会每年召开一 次,于上一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六个月之内举行。临时股东大会不定期召开,出 现《公司法》规定的应当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情形时,临时股东大会应当在二个 月内召开。 公司在上述期限内不能召开股东大会的,应当报告北京市证监局和上海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