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廊坊发展:坊发展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600149LFD(600149)2023-11-17 10:35

廊坊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3 年 11 月)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考核 和薪酬管理制度,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 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本公司《公司章程》、《董事会议 事规则》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 细则。 第二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制定公 司董事及经理人员的考核标准并进行考核;负责制定、审查公司董事及经理人员 的薪酬政策与方案,对董事会负责。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依据《公司章程》和本工作细则的规定独立履行职权,不 受公司任何其他部门和个人的干预。 第三条 本细则所称董事是指在本公司领取薪酬的正副董事长、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是指董事会聘任的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总工程师及董事会秘 书。 第二章 人员组成 第四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成员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二名。 第五条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 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六条 薪酬与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