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发股份: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关于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A股配股发行并上市之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关于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A 股配股发行并上市之 补充法律意见书(四) 致: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金杜或本所)接受厦门建发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发行人或建发股份)委托,担任发行人 A 股配股发行并上市(以下简称本次配 股或本次发行)的专项法律顾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 法》)、《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管理办 法》)、《律师事务所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则(试行)》(以下简称《证券法律业务执业规 则》)、《公开发行证券公司信息披露的编报规则第 12 号——公开发行证券的法律意见 书和律师工作报告》(以下简称《编报规则第 12 号》)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 称中国境内,为本法律意见书之目的,不包括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中国澳门特别行 政区和中国台湾地区)现行有效的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以下简 称法律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按照 律师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