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闽能源:中闽能源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按照《解释第 17 号》的规定和要求,公司对原会计政策进行变更。本次变 更后,公司将执行《解释第17 号》的相关规定。其余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 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 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 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提供的财务信息能更真实、可靠的反映公司经 营状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 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2024 年 4 月 25 日,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九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 2023 年 11 月 9 目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7 号》(财会 (2023 ) 2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7 号》),规定对"关于流动负债与非流动负债的划 分"、"关于供应商融资安排的披露"、"关于售后租回交易的会计处理"内容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中闽能源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