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闽能源:中闽能源关于利用长乐B区(调整)海上风电场项目商业机会的公告
中闽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福建省投资开发集团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建投资集团")于近日向公司送达《关于提供长乐 B 区(调整)海上风电场项目商业机会的函》,在福建省 2023 年海上风电市场化 竞争配置(第一批)中,福建投资集团成为长乐 B 区(调整)海上风电场项目(以 下简称"长乐海电项目")的中选投资主体,鉴于长乐海电项目与公司业务相关, 福建投资集团根据其出具的《关于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将上述商业机会优先 提供给公司选择。 2024 年 5 月 31 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利用长乐 B 区(调整)海上风电场项目商业机会的议案》,同意公司利用长乐 海电项目商业机会。审议该议案时,公司关联董事郭政、张骏、唐晖、吴明、杨 艳、张天敏回避表决。该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说明如 下: 一、本次商业机会概述 根据福建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福建省 2023 年海上风场市场化竞争配 置(第一批)的中选通知》和《关于长乐 B 区(调整)海上风电场项目前期工作 的函》,在福建省 2023 年海上风电市场化竞争配置(第一批)中,经评审、公 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