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
当事人: 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A 股证券简称:*ST 宁科, A 股证券代码:600165; 胡春海,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长; 上海证券交易所 纪律处分决定书 〔2024〕78 号 关于对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 有关责任人予以纪律处分的决定 陈 瑞,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总经理; 张宝林,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时任董事会秘书。 -1- ──────────────────────── 根据中国证监会宁夏监管局《关于对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胡春海、陈瑞、张宝林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督管理 措施的决定》(宁证监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2024〕3 号)(以下 简称《警示函》)查明的事实及相关公告,宁夏中科生物新材料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新材)是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重要控股子公司,公司 2022 年经审计财 务数据显示,中科新材长链二元酸产品在报告期内所产生的营业 收入为 44,454.97 万元,占公司营业收入达 65.27%。2024 年 3 月 27 日,公司披露《关于重要控股子公司停产的风险提示公告》, 中科新材于 2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