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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宁科: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关于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法律意见书
600165NSWRC(600165)2024-05-16 14:17

上 海 君 澜 律 师 事 务 所 上海君澜律师事务所接受宁夏中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部分简称 "宁科生物")委托,指派周时兵律师(以下简称"承办律师")就"宁夏中 科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中解聘公司高级管理人 员的决议程序是否符合法律法规、决议结果是否有效"出具法律意见书。 承办律师经审阅相关材料、与宁科生物对接人员沟通情况之后,现特出具 本法律意见书。 一、基本事实 2024年4月27日晚,因宁科生物公司股票将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实施退市风 险警示,公司股票自4月29日开市起停牌一天,宁科生物董事长胡春海认为情 况紧急、联合联合四位董事祝灿庭、吴江明、林超、岳修峰以通讯方式召开第九 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会议通知及会议资料通过电子邮件发至各董监高邮箱, 会议于当晚 21 时 10 分通过"腾讯会议"方式召开,胡春海、祝灿庭、吴江明、 林超、岳修峰、娄亦捷、申屠宝卿、王新灵参与该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解聘公司总经理并授权公司董事祝灿庭暂代总经理职务的议案》《关于解聘公司 董事会秘书并由公司董事长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的议案》《审议公司开展商任审 GANUS LAW OFFIC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