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田汽车: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二〇二四年八月 关于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关于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张宇侬律师、徐浩诚律师(以下简称"本 所律师")参加公司 2024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 对本次股东大会进行见证并对合法性出具法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 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 件,以及《北汽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北汽 福田汽车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 则》")的规定,本所律师为本次股东大会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