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建工:上海建工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 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 等相关要求,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董事会, 就公司在任独立董事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出具如下专项报告: 公司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任职情况以及签署的相关述职文件进 行核查。报告期内,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 职务,与公司及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间接利害关系 或者其他可能影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 事独立性的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中对独立董事独 立性的相关要求。 上海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 年 4 月 22 日 公司独立董事胡奕明女士、梁卫彬女士、厉明先生根据《上市 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规定对自身独立性进行了自查,并将自 查情况提交了公司董事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