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贝岭:上海贝岭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工作细则(2024年3月修订版)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工作细则 (经 2024 年 3 月 29 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选可以连任。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则自动失去委员 资格,董事会应尽快选举继任委员。 第七条 审计风控委下设工作小组,由公司专职内审负责人、财 务总监、董事会办公室有关人员负责日常工作联络和会议组织等工 作。公司专职内审负责人为工作小组组长。 第三章 职责权限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加强内部运作监督、控制 体系,提高董事会的决策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 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公司设立 董事会审计与风险控制委员会(下称审计风控委),并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董事会审计风控委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审计 风控委成员须保证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勤勉尽 责、切实有效地监督公司的外部审计,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规范 有效地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