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贝岭:上海贝岭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2024年8月版)
(经 2024 年 8 月 16 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 为加强对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贝岭" 或"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 的管理,维护证券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 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 "《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 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规章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上海贝岭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 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一)本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内; 第二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公司法》 《证券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 以及证券交易所规则中关于股份变动的限制性规定。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就其所持股份变动相关事项作 出承诺的,应当严格遵守。 第三条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是指 登记在其名下和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所有本公司股份。 1 (二)本人离职后半年内; (三)公司因涉嫌证券期货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