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安动力:黑龙江民情律师事务所关于东安动力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1 东安动力 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法律意见书 黑龙江民情律师事务所 一、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1、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由公司八届董事会召集,八届三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 通过了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2、召开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会议通知已于 2024 年 7 月 4 日在《上海证券报》 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做出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38 号),公告载 明了会议的日期、地点、投票方式、提交会议审议的事项、出席会议股东 的登记办法、联系人等。 3、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八届三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 2024 年 7 月 4 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 所网站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35 号、临 2024-036 号);公司亦对 股东会议材料进行了公告。 4、本次临时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4 年 7 月 19 日 14 时 30 分,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在公司新基地 304 会议室如期举行,本次临 时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长陈笠宝主持。网络投票系统为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 限责任公司的网络投票系统,投票时间为: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