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kflow
东安动力: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关于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法律意见书
600178DAAE(600178)2024-08-14 07:37

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价格的 法律意见书 北京市中伦文德律师事务所 关于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四年八月 法律意见书 释义 本法律意见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或简称具有如下含义; | 公司/东安动力 | 指 |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 | | --- | --- | --- | | 本计划/本次激励计 | 指 |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 | | 划 | | 票激励计划 | | 《激励计划(草 | 指 | 《哈尔滨东安汽车动力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 | | 案修订稿)》 | |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 | | 本次回购注销 | 指 | 本计划涉及的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及调整回购 | | | | 价格 | | 限制性股票 | 指 | 公司根据本计划规定的条件和价格,授予激励对象 一定数量的公司股票,该等股票设置一定期限的限 | | | | 售期,在达到本计划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后,方可 | | | | 解除限售流通 | | 激励对象 | 指 | 根据本次激励计划的规定,获得限制性股票的公司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