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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中水务:关于《国中水务2023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的回复意见
600187ICW(600187)2024-08-30 11:19

关于《关于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工作函》 的回复意见(二) 2.关于秦皇岛污水特许经营权到期。年报显示,根据秦皇岛市城市管理综合 行政执法局出具的《告知函》,公司全资子公司国中(秦皇岛)污水处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秦皇岛污水)运营的秦皇岛市第四污水处理厂项目特许经营权于 2023年7月 31日到期,到期后特许经营期不再延长。公司对此存在异议,认为 根据相关协议该特许经营权应至 2033年7月31日到期。但自 2023年8月1日 起,秦皇岛污水相关运营资产已被政府接收。截至年报披露日,公司尚未与秦皇 岛政府方面就终止经营补偿达成协议。年报显示,公司根据上述情况将有关无形 资产、固定资产调整科目列报至其他非流动资产,其中,报告期无形资产账面原 值减少 3.15 亿元、固定资产账面原值减少 0.12 亿元,其他非流动资产-移交政府 资产增加 1.49 亿元。 请公司:(1)说明秦皇岛污水运营项目是否为 PPP项目,调整科目前账面列 报有固定资产,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4号》等相关规定要求,是否 存在其他 PPP 项目也列报有固定资产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回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