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水务:关于《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征询函》的回函
特此回复。 上海鹏 本公司收悉贵司发来的《关于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股票 交易异常波动的征询函》,经本公司自查,现就贵司征询事项回复如 下: 1、截至本函回复日,除贵公司于 2024年 7 月 23 日、7 月 25 日、 8 月 23 日披露的《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暨签署〈股权交易意向协 议〉的提示性公告》(临 2024-028)、《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 补充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30)、《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进 展公告》(公告编号:临 2024-041)所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外,本 公司、本公司实控人姜照柏先生、本公司一致行动人西藏厚康企业管 理有限公司和西藏永冠贸易有限公司不存在其他对公司股票交易价 格可能产生影响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其他重 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上市公司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 剥离和资产注入等重大事项。 2、截至本函回复日,本公司、本公司实控人姜照柏先生及本公 司一致行动人在本次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贵公司股票 的情况。 关于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征询函的回函 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