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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资实业:华资实业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600191HZSY(600191)2024-03-18 09:54

1 包头华资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管理办法》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包头华资实业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全体独立董事,认真审阅公司提交的会议 材料及其他相关材料,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原则,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 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认为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各 项资格和条件。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二、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方案的独立意 见 经逐项审议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各项内容,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的各项内容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方案合理,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长远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和全体股 东的利益。因此,我们同意《关于公司 2024 年度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 A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