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股份:金宇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于 2022 年 11 月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 (财会〔2022〕31 号)(以下简称"解释第 16 号"),公司结合实际情况,变更了 相关会计政策。 公司于 2024 年 4 月 25 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 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会计政策变更具体情况及对公司的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解释第 16 号规定,对于不是企业合并、交易发生时既不影响会计利润也不影 响应纳税所得额(或可抵扣亏损)、且初始确认的资产和负债导致产生等额应纳税 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的单项交易,因资产和负债的初始确认所产生的 应纳税暂时性差异和可抵扣暂时性差异,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8 号——所 得税》等有关规定,在交易发生时分别确认相应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和递延所得税 资产。对于在首次施行上述规定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本解释施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