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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研新材:北京市汉达律师事务所关于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600206GRIAM(600206)2023-12-27 08:51

北京市汉达律师事务所关于 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法律意见书 致: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北京市汉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本所")接受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的委托,指派本所林光明律师、李欣律师出席公司于 2023 年 12 月 27 日下午 14:00 在公司大会议室(北京市西城区新街口外大街 2 号 D 座中国有研大厦 18 层)召开的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3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大会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网络投票细 则》")等法律、行政法规、其他规范性文件及《有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按照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 和勤勉尽责的精神,对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出席会议人员与主持 会议人员的资格、表决程序与表决结果等重要事项出具本法律意见书。 为出具本法律意见书,本所律师审查了公司提供的有关本次股东大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