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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药业: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2024年3月修订)
600211TIBET PHARMA(600211)2024-03-26 10:05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年报工作制度 (2024 年 3 月修订) 在公司年度报告编制和信息披露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规范运作》等有关 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规定,制定本工作 制度。 第二条 独立董事应在公司年报的编制和披露过程中,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责任和义 务,勤勉尽责。 第三条 年度报告编制期间,独立董事负有保密义务。在年度报告公布前,不得以任何 形式向外界泄漏年度报告的内容。 第四条 公司管理层应向独立董事全面汇报公司本年度的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 进展情况,同时,公司应尽力安排独立董事进行实地考察。上述事项应有书面记录,必要 的文件应有当事人签字。 第五条 独立董事应在年审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进场审计前,会同公司审计委员会参加与 年审会计师的见面会,与年审注册会计师沟通会计师事务所和相关审计人员的独立性、审 计工作小组的人员构成、审计计划、风险判断、风险及舞弊的测试和评价方法、本年度审 计重点,尤其特别关注公司的业绩预告及其更正情况。 第六条 公司应在年审会计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