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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药业: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2024年3月修订)
600211TIBET PHARMA(600211)2024-03-26 10:05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的内幕信息管理,做好内幕信息保密工作,维护公司信息披露的公开、公平、 公正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 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证监会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5 号——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等有 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有关规定,特制定 本制度。 西藏诺迪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第二条 公司董事会是负责内幕信息管理工作的管理机构,应确保登记档案 真实、准确和完整,董事长为主要责任人。董事会秘书负责办理公司内幕信息 知情人的登记和报送事宜,公司董秘办具体负责公司内幕信息登记备案的日常 管理工作。 (2024 年 3 月修订) 第一章 总则 董事长与董事会秘书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档案的真实、准确和完整签署 书面确认意见。 公司监事会应当对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第三 条 公司由董秘办负责证券监督机构、证券交易所、证券公司等机构新闻媒体、 股东等接待工作。未经董事会批准同意,公司任何部门和 ...